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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17:24:12 | 作者:小店区图书馆 | 阅读次数:7004次

1.小店区图书馆面向所有人免费开放,零门槛入馆;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
2.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免费办理小店区图书馆读者证,享有读者证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
3.公益性展览和讲座免费开放(未成年人需有家长陪同或集体组织参加,部分活动须凭有效证件或提前预约)。
4.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任何有损文献和设施的物品,以及非本馆文献资料请凭有效读者证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5.阅览文献时,限于各阅览室内;每次限取三册阅读。
6.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持残疾证的残障读者可优先借阅。
7.请爱护文献及馆内设施。
8.注意仪表着装,文明阅读。
9.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10.请勿在馆内从事娱乐和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11.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12.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小店区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